江苏局联合省人社厅推进全省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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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5月20日,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全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张水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梅仕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蒋波主持会议。

张水芳指出,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到今年年底,全省范围内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的快递员群体,参加工伤保险要实现全覆盖;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的快递员群体参加工伤保险,要基本实现动态全覆盖。

张水芳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与属地人社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各地行业党委的政治引领、行业工会的维权监督、快递协会的行业自律等作用,形成各方联动、助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鼓励各地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以工伤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重保障机制,在确保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使工伤保险制度更好适应快递业发展实际。

梅仕城要求,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对省内各类快递企业和快递末端备案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实现全面覆盖,早日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快递小哥们纳入保障范围。要强化信息支撑,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共建工作,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基础信息库,大力推进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效能。同时,要以推进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切入点,以更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全面的保障、更富成效的培训、更具价值的职称为目标,打造出江苏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标杆项目”“样板工程”,用实际行动提升快递小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还播放了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指引宣传片,解读了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并对快递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快递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省快递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宁快递企业省公司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设区市邮政管理局及县级机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当地快递企业省公司主要负责人,所在辖区快递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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