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列表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体动物寄递的通知—锡邮管传〔2021〕11号

日期:2021-05-18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体动物寄递的通知 

    

  各市(县)区邮政管理部门,各邮政、快递企业: 

  5月以来,媒体先后报道在四川和江苏发现中通品牌快递企业违规寄递活体动物“盲盒”、造成大批动物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邮政管理部门迅速介入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对涉事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相关事件暴露出部分快递企业在寄递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寄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对行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活体动物寄递,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强化行政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寄递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核对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显示或者关联的信息一致;予以收寄的,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作出验视标识。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寄递。各市(县)区邮政管理部门、各品牌快递企业省公司或区域总部要督促市内各寄递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快递驿站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禁止寄递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强化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坚决将各类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二、全面规范受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通知》(国邮发[2020]15号)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明确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在助力生鲜产品寄递、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同时,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行为;对于可以交寄的活体动物,企业应要求寄件人提供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安全妥善包装;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要将内件为活体的邮件快件进行有效物理隔离,在确保活体动物邮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同时,避免其他邮件快件污染、毁损;在投递环节,还应告知收件人邮件快件的内件为活体动物,提醒其注意安全防范。各市(县)区邮政管理部门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及时调查处置寄递企业寄递活体动物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局将对未按规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视具体违法行为情节,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和《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违反规定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的,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违反规定收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的,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各地农业农村、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有权查处部门依法处理。 

  三、强化落实寄递安全管理责任。各品牌快递企业省公司或区域总部要切实担负起统一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邮件快件安全保障,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要深刻汲取事件教训,对照本企业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市(县)区邮政管理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切实压实寄递安全监管责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措施,切实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全面加强禁限寄物品特别是活体动物寄递的安全管控;要将活体动物违规寄递行为纳入到快递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之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寄递活体动物专项整治,依法严格纠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快递市场秩序安全稳定;要加强新闻舆情动态监测,增强见事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提高社会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并严格落实外宣工作有关管理制度要求;要认真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实际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无锡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江苏省邮政管理局